為深化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,加大授權放權力度,進一步激發省屬企業內在活力,根據國務院《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方案》精神和國務院國資委要求,10月31日,安徽省國資委印發了《安徽省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》(2019年版)。
《清單》從省國資委監管工作實際出發,選取6個方面、31項授權放權事項,包括重大財務事項管理方面(2項),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和工資總額管理方面(5項),產權管理方面(10項),改革重組方面(7項),規劃投資與主業管理方面(5項),選人用人方面(2項)。
《清單》事項并不是“一刀切”地直接授予各省屬企業,而是遵循分類授權放權的要求,給予不同類型企業不同程度的授權放權。按照授權放權對象,《清單》事項分為三種類型,一是對所有省屬企業的授權放權事項,有24項;二是對國有資本投資、運營公司試點企業的授權放權事項,有5項;三是對少數特定企業的授權放權事項,有2項。
《清單》印發通知中明確省國資委將定期評估授權放權效果,采取擴大、調整或收回等措施動態調整授放權事項和范圍,并根據實際對《清單》內容進行更新。在授權放權的同時,還將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,持續通過優化監管流程、創新監管手段、整合監督資源、嚴格責任追究,實現對國有資本的有效監管,切實維護國有資產安全,確保授權與監管相結合、放活與管好相統一。
今年前三季度,安徽省屬企業總體經營發展態勢較好,主要指標位居全國第一方陣。此次,安徽省國資委改革再發力,發布授權放權清單,賦予企業更多經營自主權,必將全面激發微觀主體活力,推動省屬企業高質量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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